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人工智能專業職稱評價標
工程師: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3項及以上條件:
1.參與完成1項及以上省(市)部級人工智能領域相關的研究課題,并結項。
2.參與國家、行業、省市人工智能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人工智能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本單位人工智能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子項目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4.獨立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總額不少于50萬。
5.作為、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1篇及以上。
6.作為、二作者,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1篇及以上。
7.作為作者,撰寫人工智能領域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實用價值。
8.參與完成人工智能領域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1項及以上。
高級工程師: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3項及以上條件:
1.憑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獲省(市)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及以上,具有個人證書。
2.主持或參與完成2項及以上省(市)部級人工智能領域研究課題,并結項。
3.參與國家、行業、省市人工智能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人工智能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范的制定,并頒布實施。
4.主持完成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人工智能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或作為人工智能領域專業負責人,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生產經營、技術轉讓與引進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5.主持完成2項及以上本單位人工智能領域重點項目,為單位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總額不少于200萬。
6.作為主要作者編寫并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著作或譯著5萬字及以上。
7.作為、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及以上。
8.作為、二作者,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人工智能專業論文2篇及以上。
9.作為作者,撰寫人工智能領域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并經2名正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具有一定實用價值。
10.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參與完成人工智能領域已授權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2項及以上。
正高級工程師:
(三)業績成果要求。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2項及以上條件:
1.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產品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至少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至少2項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工程項目、科技攻關項目、技術創新項目,其技術水平處于國內地位并在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中起到主要作用,項目或產品已被省部級以上相應的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并取得顯著效益。
2.在技術上有重大發明或重大革新,解決過人工智能領域技術難題,開發出新產品、新工藝,其成果獲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至少2項,并獲得個人證書。
3.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曾創造性完成至少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至少2項省部級及以上課題研究項目,并取得顯著效益。
4.作為人工智能領域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在技術改造、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等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其技術綜合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水平,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主持的技術項目取得顯著效益,并通過省部級以上鑒定。
5.曾在國內外公開出版人工智能領域的學術、技術專著;或曾在省部級科技刊物上發表人工智能領域的學術、技術論文2篇及以上。
6.主持制定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頒布實施。
適用的著作書目:
《信息時代****實踐》
《大數據時代的計算機******》
《***工業研究****》
《*****機電工程》
《人工智能*****研究》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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