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中的一個特殊業務,有利于用工企業的靈活性用工和減少用工成本等優勢,還促進我國的就業和推動勞動市場的發展。但同時,勞務派遣作為中介服務機構,具有跨區域性和跨行業性,給勞務工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因此,我國為規范勞務派遣的發展和保護勞務工的自身權益,要求勞務派遣公司必須申請勞務派遣資質后才可繼續經營相關業務。
勞務派遣資質辦理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限額。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200萬元。
3、股東共同制定勞務派遣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用工單位雖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但由于被派遣勞動者實際在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單位同樣需對被派遣勞動者負有相應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1、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2、勞務派遣單位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萬元。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呢?
1、提供人事勞動政策、法規的宣傳、咨詢服務;
2、提供代為招聘、引進所需人才服務,包括辦理大學畢業生的接收事宜;
3、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負責管理人事行政關系、人事檔案事宜及相關人事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整理;
4、按照有關規定,承辦技術資格的認定和考評申報;
5、辦理派出人員的錄用、退工、合同鑒證等事宜;
6、為派出人員發放工資和福利,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7、代為派出人員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和商業醫療補充保險,并辦理賠付手續;
8、按有關規定辦理派出人員的出國政審、申證照以及出具各種以檔案為依據的證明材料;
9、協助辦理派出人員解聘、辭退后的推介和再就業事宜;
10、承辦與人事管理相關的其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