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主提供。保證書規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的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擔保人。
是保函的開立人。擔保人的權責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請后,依委托人的指示開立保函給受益人。2、保函一經開出就有責任按照保函承諾條件,合理審慎地審核提交的包括索賠書在內的所有單據,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償還擔保行已付之款情況下,有權處置押金、抵押品、擔保品。如果處置后仍不足抵償,則擔保行有權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保函的擔保形式是:保證擔保,也叫信用擔保。
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信用,是指擔保機構應申請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并在申請人未能按規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書面文件。
預付款保函辦理方式有兩種:
1、企業自己去銀行出,需要繳納全額保證金,開多久,資金就凍結多久,結束后,才能解凍這筆資金,很明顯,占用流動資金,這是弊端;
2、占用擔保公司在銀行的額度出函,跟種出來的保函是一樣的,優點就是不用交保證金給銀行,也不用給擔保公司,只需要給擔保司一個手續費,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