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資質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固定資產總值不少于200萬元。
(二)近三年內承擔過5項(含)以上經檢測、驗收或評估合格的一、二級規模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項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總額在2000萬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不少于100萬元的工程。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名,并通過中國安防協會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法定代表人和專業技術人員須均無犯罪記錄。
(四)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能滿足企業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工作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五)建立保持適合安防工程特點的質量管理體系。
(六)近兩年承建的工程無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保障措施。
(七)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四)有固定的工作場所,能滿足企業機構設置及其業務需要,工作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五)建立保持適合安防工程特點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GB/T 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六)近三年承建的工程無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保障措施。
(七)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第三章 資質申請、評審和審批
第五條 資質評定按照評審和審批分離的原則進行。申請單位應先經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授權的評審機構評審,再按程序提出申請,由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按規定權限審批。
第六條 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評審機構可以受理申請甲級、乙級、丙級資質的評審。
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市)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授權的評審機構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區域內申請丙級資質的評審。沒有設置評審機構的可以委托信息產業部授權的或其他省市授權的評審機構評審。
第七條 申請評審時,申請單位應提交下列申請資料:
(一)《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申請表》(表式附后);
(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三)本單位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第八條 評審機構按下列程序進行評審:
(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
(二)對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審查;
(三)出具評審報告,簽署評審意見。

